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圩上桥镇食品储存、食堂卫生及人员管理制度
为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堂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就餐人员身体健康,特定本镇食品储存、食堂卫生及人员管理制度:
一、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贮存者应当分类、分架、隔墙、隔离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二、厨房卫生制度及管理制度
1.厨房必须添置“四防一消”设施。
2.要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 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4.厨房一天打扫三次以上,确保地面无积水、无垃圾。
三、餐具用具消毒制度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2.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3.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 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四、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每天必须彻底打扫三次确保地面无垃圾积水。
2.每周用“84”消毒液消毒二次。
3.干部各人用各人的餐具(必须人人都有餐具)
五、卫生检查制度
1.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痛。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⑴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行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⑵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⑷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